天津顺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号SW-DG-ZH-02名称司机工作标准及管理规定版本A/0第1页共1页编制高忆更改高忆审核胡文娟批准关颖生效期2003年7月18日司机工作标准及管理规定1、工作标准。1.做好车辆内外的清洁卫生。2.保证安全文明驾驶。3.做好日常维修与保养。4.为保证安全行车,要求一日三检。5.对车质、车况了解,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行。二、管理规定。1.司机必须遵守《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驶。2.司机对所开车辆的相关的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要保证证件齐全。3.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向综合管理部经理报告,并提出具体维修意见及维修费用,未经允许,不得私自送修。4.停放车辆时,一定要注意选好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5.司机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违章后果及罚款费用由司机承担。6.车内不准吸烟。7.没有综合管理部或上级领导委派,司机不得擅自出车。8.被安排定时接送客人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9.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10.司机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三、用车程序。1.部门用车,填写《办公用车申请单》。2.综合管理部车辆调度员根据各部门申请用车情况安排车辆调度。3.综合管理部文员负责将《办公用车申请》存档。四、车辆维修、维护程序。1.司机发现车辆出现问题,填写《汽车维修(养护)申请》。2.综合管理部经理对《汽车维修(养护)申请》进行批示,司机据此向财务部请款。3.财务部出纳人员根据加注经理批示的《汽车维修(养护)申请》予以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