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顺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号SW-ZY-FW-03名称物业管理中心内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版本A/0第3页共4页编制胡文娟更改胡文娟、韩津华审核胡文娟批准关颖生效期2003年7月18日物业管理中心内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1.0目的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中心内部管理工作,确保内部管理高效有序,特制定本规程。2.0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中心内部的管理工作。3.0职责3.1总经理负责审批物业管理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监控物业管理中心全年内部工作质量。3.2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内部工作的制定、实施与控制,并对年度、月度工作进行总结。3.3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制定、实施与控制,并对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3.4各部门班长及员工负责依据本规程按计划实施工作。4.0程序要点4.1工作职责:详见各部门标准作业规程。4.2工作计划的制定4.2.1年度(月)工作计划:a)每年11月15日和每月22日之前,各部门主管应根据公司总体工作目标,制定本项目、本部门下一年度(下月)工作计划;b)年度(月)工作计划应以书面格式于11月15日和每月22日前报项目经理进行审核。项目经理应当于11月15日和每月22日之后组织经理助理工作会议进行专项讨论通过,并将各部门计划汇总后于11月25日和每月25日前上报公司批准;c)经批准后的年度(月)工作计划由项目经理布置,各部门主管具体实施。计划的完成情况作为项目经理、各部门主管的绩效考评指标之一;4.2.3月度工作小结:a)每月22日前,各部门主管应当依据月度工作计划、工作记录、档案,对上月工作进行小结;b)工作小结应于22日以书面形式报项目经理进行审核。项目经理应当在每月25日前将各部门月度工作小结汇总与下月工作计划一同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c)项目经理对工作小结的审核的结果作为各部门主管月度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d)分管副总经理对物业管理中心工作的审核结果作为各项目经理月度绩效考评依据之一。e)月度工作小结的内容应包括:—工作计划的完成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