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顺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号SW-ZY-PZ-03名称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版本A/0第1页共4页编制胡文娟更改胡文娟、韩津华审核胡文娟批准关颖生效期2003年7月18日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1.0目的为了规范装修管理工作,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楼宇安全(无违章装修造成危险隐患)和房屋外观的统一美观,特制定本规程。2.0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中心对房屋装修的管理工作。3.0法律依据3.1《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22号令)3.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4.0职责4.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排装修审批及重大违章装修的处理工作。4.2项目经理助理负责一般违章装修的处理工作。4.3服务中心人员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核、审批及制卡、发证工作。4.4服务中心收费员负责核收装修施工押金、装修人员管理费用及装修垃圾清运费等。4.5物业管理中心维修部负责装修过程的检查工作。4.6项目安全部负责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及装修时间的控制工作。4.7项目环境管理部负责装修期间垃圾的清运及对装修施工人员的监督工作。5.0程序要点5.1装修的申请与审批5.1.1申请:业主需装修提前7天向物业管理中心服务中心提出装修申请(租户必须持业主的委托书):a)申请时需携带下列材料以备查验:——房屋购房合同——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的,需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装修施工队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b)申请时如实填写《房屋装修申请单》的各项内容:装修项目、范围、时间、施工队名称等,由物业管理中心进行书面审核,并同装修施工队一起与物业管理中心签订《住宅装修责任书》,并附装修设计图纸,室内装修说明书等;c)业主在办理装修申请后,按照各项目规定交纳装修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由物业管理中心依据《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22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行验收,无违章装修,自验收之日起7天内可办理退款手续,并填写《房屋装修验收单》。如有违章装修,其中:对于重大拆改,物业管理中心将尽上报之责,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对于轻微拆改,业主须物业管理中心签订《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