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顺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号SW-ZY-SB-52名称路灯接管验收标准规定版本A/0第1页共1页编制温津京更改温津京审核巨龙生批准关颖生效期2003年7月18日路灯接管验收标准规定1.0目的为了规范项目路灯接管验收标准,确保路灯接管验收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2.0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天津顺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辖的各项目路灯接管验收。3.0职责3.1公司总经理负责路灯接管验收的审核与监督。3.2技术业务部负责路灯接管验收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3.3项目负责路灯接管验收的具体实施。4.0规定要点4.1路灯接管验收合格应具备条件4.1.1路灯所用光源应符合设计要求且运转正常。4.1.2路灯杆表面无破损。4.1.3路灯杆基础座采用浇注方式且符合设计要求。4.1.4系统是独立电源,实行分路控制,具备独立计量。4.1.5路灯分布位置应合理。4.1.6路灯防水应符合国家标准。4.1.7所采用灯具应利于日常维护。4.2路灯接管验收应提供资料4.2.1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副本。4.2.2路灯质保资料。4.2.3合同复印件。4.2.4线路分布图。4.2.5其它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