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顺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号SW-ZY-SB-47名称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版本A/0第1页共4页编制段学东更改段学东审核巨龙生批准关颖生效期2003年7月18日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1.0目的为了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系统设置良好运行,特制定本规程。2.0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物业公司所管辖范围内各管理中心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3.0职责3.1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控制室的运行及火灾报警信号的处理。3.2安全主管负责本规程相关内容的具体实施并监督执行情况。3.3维修人员具体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3.4维修主管负责本规程相关内容的具体实施并监督执行情况。4.0程序要点4.1认真执行公司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在项目的领导下完成系统的各项管理任务。4.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得自行换班。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时,需经领导批准,办理完替班手续后,方可离开。4.2.1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4.2.2交接班时,通过系统控制面“更换操作员”键更换操作员,并将本班次的全部信息打印出来,存档、备案,保存三个月。4.3与控制室、机房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控制室、机房,如有必要需进入时,要经主管同意,由值班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并认真、如实地填写《来宾登记表》。4.4遵守物业公司安全部统一制定的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各项消防工作指令。4.5按系统设计规定时程序设置,操作系统其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消防法规。4.6严禁向系统计算机输入无关的软件,或注意删除、更改系统设置。4.7未经批准系统设备的连接不得更改。4.8详细填写设备运行及故障记录。4.9打电话简单明了,不准占用值班电话。4.10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卫生,不得在控制室及机房内吃任何食物、吸烟、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4.11操作人员所掌握的密码,严禁告诉他人。4.12报警(以管理中心实际所安装使用的设备设施为准)4.12.1一号机房报警:由控制室通过对讲机通知安全人员,立刻到达现场。如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