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顺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号SW-ZY-BA-08名称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版本A/0第1页共6页编制王华隆更改王华隆审核胡文娟批准关颖生效期2003年7月18日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1.0目的为了规范安全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火警、火灾除外),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程。2.0适作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所有突发事件的处理(火警、火灾除外)。3.0职责3.1安全部主管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3.2安全部班长负责落实安全部主管下达的命令,具体处理突发事件。4.0程序要点4.1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4.1.1快速反应原则:a)当班安全员班长接警后:——4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b)安全部主管在夜间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10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4.1.2统一指挥原则:a)处理突发事件由项目经理负责统一指挥;b)在特殊的情况下,由安全部主管负责统一指挥;c)安全部班长协助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4.1.3服从命令的原则:安全部班长在现场应服从安全部主管的命令,并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如实作好详细记录。4.2盗窃4.2.1当安全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应立即用通讯器材向安全部主管/班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迅速赶赴盗窃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员进出现场;a)安全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b)安全员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对讲机公用频道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对讲机公用频道时不应随意泄漏案件的性质。正确的呼叫对讲术语:“主管/班长,请您速到××单位/位置c)安全员到达现场时,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对讲机向安全部主管及班长报告。4.2.2安全部主管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指挥调遣安全员班长及安全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a)与当班安全部主管联系,要求安全部主管对案发现场进行保护;b)安全部主管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其相关资料(询问笔录),根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