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顺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号SW-ZY-BA-07名称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版本A/0第1页共2页编制王华隆更改王华隆审核胡文娟批准关颖生效期2003年7月18日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1.0目的为了确保停车场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特制定本规程。2.0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3.0职责3.1安全部主管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3.2安全部当班班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及车位使用费收缴工作。3.3当班安全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4.0程序要点4.1车辆进场停放4.1.1停车场只对辖区内的业主、本公司及来访的客人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4.1.2当有车辆进场时,当班安全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4.1.3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安全员巡逻记录表》上作详尽记录。4.1.4收取车位使用费:a)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使用费的车辆,经核实后允许停放;b)其他车辆依照天津市物价批文收取车位使用费。4.1.5开具小票后,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准确登记。4.2车辆离场4.2.1当有车辆离场时,当班安全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及相关资料:a)检查车主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b)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使用费再离场;4.2.2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阻止车辆,通知班长或安全部主管到场协助当班安全员处理。4.2.3车辆离场时,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如实登记。4.3巡视4.3.1车场当班安全员定期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长协助解决。4.3.2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4.3.3协助保洁员维护好车场卫生。5.0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SW-JL-044《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