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顺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号SW-CHW7-6名称纠正措施控制程序版本A/0第2页共2页编制胡文娟更改胡文娟审核关颖批准刘晶生效期2003年7月18日纠正措施控制程序1.0目的为了通过对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和质量体系的不合格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避免不合格的再次出现,特制定本程序。2.0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物业管理服务过程及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实施。3.0职责3.1品质管理部为本程序的主责部门,负责本程序的制订,组织纠正措施的制订、实施效果验证,以及本程序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3.2各相关部门及各项目处负责本区域内的纠正措施的制订、实施。4.0程序要点4.1纠正措施4.1.1服务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析及纠正措施4.1.1.1品质管理部负责依照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判定服务质量的不合格,并给责任部门/岗位,开具《不合格报告》。4.1.1.2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责任部门对与服务质量有关的现存严重不合格服务或屡次发生的轻微/一般不合格服务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出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填写在《不合格报告》中,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纠正措施。4.1.1.3品质管理部负责跟踪和检查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效果,对纠正措施效果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并填写在《不合格报告》中。4.1.2质量体系不合格原因分析及纠正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对质量体系运行中产生的不合格项,各责任部门应按《内部质量审核控制程序》中规定的要求进行不合格项原因分析,并制定实施纠正措施。内部质量审核中纠正措施的制订执行《内部质量审核控制程序》。4.1.3对于顾客投诉的处理,必须制订纠正措施。4.1.4巩固有效的纠正措施对经验证有效的纠正措施,如有必要纳入质量体系文件中,品质管理部按照《文件控制程序》中的规定执行。4.1.5持续纠正对纠正措施效果不明显的,应按本程序4.1.1至4.1.2条款中的要求,采取更为有效的纠正措施。4.1.6品质管理部负责监督本程序的实施。5.0相关支持性文件《不合格控制程序》SW-CHW7-5《内部质量审核控制程序》SW-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