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汉正服装工业城A区厂房交房在即,为方便在汉正服装工业城A区代建厂房的客户顺利搬迁和入驻生产,甲乙双方在签定《服装工业厂房代建协议书》的基础上,就乙方厂房的搬迁等事宜,双方作如下补充。甲方:湖北川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凡在2006年8月31日前入驻生产的企业可享受如下优惠:1.免收一年的物业管理费(从交房之日起计算)。2.免收一年垃圾清运费(从交房之日起计算)。3.免收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供水、供电开办费。4.免费办理新河收费站车辆通行证,免费为乙方车辆办理东西湖牌照过户手续,免费为乙方车辆办理东西湖收费站第一年通行年票。5.免费发布招工信息,并协助乙方招工。6.乙方从正式生产之日起免收一年期生产性税收、规费,第二年在协商的基础上再减免30%,第三年按政府相关政策执行。7.乙方代建厂房的装修(仅限厂房),甲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30元发放生产鼓励资金,乙方厂房必须在2006年9月1日正式生产时甲方一次付清。8.如乙方未能于2006年9月31日前正式开工生产,除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有效外其它条款作废。甲方:湖北川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代理人: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