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一章概论第一节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抚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建设项目2、项目建设单位:抚州市环境监测站项目单位简介:抚州市环境监测站属国家环境监测二级站,也是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隶属于抚州市环境保护局,该站建于1976年,是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全站现有干、职工2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9人,工程师6人,助理工程师4人,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86.4%。3、项目主管单位:抚州市环保局4、项目法人代表:张炳文抚州市环境监测站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站长)张炳文,该同志1978年由江西大学化学系毕业分配到原抚州地区环保办工作,1984年调至抚州市环境监测站工作,先后担任过办公室、监测室、综合技术室主任职务,1997年任副站长,1999年任站长至今,高级工程师。5、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6、建设地点:抚州市赣东大道758号7、项目建设目标:本项目结合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方略,通过未来几年的努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水平与国内先进水平接轨。建立在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下,以环保监测机构为骨干、社会环境监测力量广泛参与、合理分工的环境监测格局,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控系统;建成有一定技术梯度、功能完整、优势互补、满足环境空气管理科学化需求的环境监测技术支持系统;建立覆盖全市的环境监测数据快速采集、审核、传输、反馈信息系统。通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建设,提高环境监测分析质量,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抚州市区主要交通要道设立噪音显示屏,随时显示区域环境噪音值,让市民能及时看到和了解城市环境噪音污染现状;为各级领导研究和制定改造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区域环境噪声污染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健全抚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全面提高广大市民的健康保障,建立起具有抚州市特色、能够满足抚州全市及附近区域群众的基本空气质量需求、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的公共环境监测体系,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8、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检测设备2套和监测点用房2座(20平方米);城市环境噪音显示屏2套;改造现有环境监测大楼1100平方米,同时更新实验室分析操作平台和相应设备。9、项目总投资:240万元10、项目实施期限:6个月11、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