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至安福(山庄)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总论第一章总论1.1评价目的公路建设是一项对社会、经济影响深远的开发性活动,其施工建设和通车运营将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很大影响,必须妥善处理项目实施和保护环境的相互关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旨在:⑴定性或定量地对沿线社会、经济、环境现状和未来影响的范围和程度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公路改造的可行性进行论证。⑵提出优化环境的、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和对策,反馈于工程设计和施工,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缓工程建设造成的负面环境影响。⑶对该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环境管理提出实施计划,并为沿线经济发展、城镇建设和环境规划提供辅助信息和科学依据。1.2编制依据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29);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8.29);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7);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15);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95.12.29);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10.30);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7.3);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18];11《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90)交通部第17号部长令];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1995,HJ/T19-1997,国家环保局];13《关于公布(第一批)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7号文〗;14《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005-96,交通部]。15《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01.7.1);16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函;17《吉安至安福(山庄)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赣南公路勘察设计院,200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