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论1.1任务由来**市是典型的农业市,以养猪业为主体的畜牧业是该市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该市畜牧业基础好,系国家无规定疫病区建设示范市和四川省十五规划的优质猪出口基地市。全市拥有年出栏肉猪100头以上的养殖户220户,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养殖场20座,并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定单养殖,初步形成了生猪养殖规模化、产业化的新格局。随着城市人民生活水平和可支配收入的逐步提高,绿色食品等无污染食物已成为市民生活所需,**市畜产资源丰富,养殖业较发达,养猪是当地农民增加经济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为了从根本上治理环境污染,防止私屠乱宰,瘟、病、变质和注水猪肉上市,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和维持正常的生猪市场流通秩序,成都**食品有限公司抓住商机在**市**镇**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于今年修建肉食品加工项目,并将在今年年底投入运行。成都**食品有限公司原厂址位于**市老城区,厂区四周为居民住宅,不适合该公司长期生产发展。为了企业今后的发展,公司经过调研,并报经**市计划和经济局,决定投资5000万元,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食品工业园区内新征土地80亩,移址新建肉食品加工(熟食品加工、生猪宰杀)生产线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要求,成都**食品有限公司将该公司肉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我环评中心完成。我环评中心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研和资料收集、在完成环境影响因素和因子识别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令第253号和川府发[1996]142号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成都**食品有限公司肉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并呈报**市环境保护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并以**环[2004]131号文对环评大纲进行了批复。我环评中心根据大纲批复意见开展环评工作,完成了《成都**食品有限公司肉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编制依据1.2.1法律和法规1.2.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1.2.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2.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2.1.4《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