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一部分总论项目名称: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邢台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法人代表:邢台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刘丛学校联系方式:河北省邢台市钢铁北路552号0540350319-22730062272406(传真)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1、高职办学历史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9年,1983年划归解放军总后勤部,2002年移交河北省管理。1991年,经原国家教委和总后勤部联合批准,学校定名为邢台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承担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入学双起点、毕业双证书”试点任务。2000年,国家实施“全国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建设项目”,邢台职业技术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15所“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单位”之一。2005年6月,邢台职业技术学院作为教育部两个“全国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遴选”试点单位之一,顺利通过了专家组评审。2、学校基本条件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占地730亩,建筑面积29.6万m2,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32万元,生均6000余元,藏书63万册。在校生10976人,教职工706人,专兼职教师693人,专任教师498人。设有汽车工程、服装工程、机电工程、电子工程、建筑工程、艺术与传媒、经济管理、资源与环境、外语等9个系共41个专业。拥有2个国家级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精品课程。建有大型图书馆、体育馆、标准运动场、千兆位校园网,以及工业技术中心、服饰产业技术中心、信息技术中心、鞋业技术中心、基础实验中心等8个校内实训中心并下设160个实验、实训场地。教学、实习、文化、体育、生活设施齐全,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河北省生源占70%,近三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94%以上,在河北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连续多年被评为省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二、可行性报告编制依据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的主要依据有:1、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3、《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