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桑芭丝服装有限公司程序文件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程序编号:S-QP-23版本/修改状态:A/0生效日期:2002年月日页码:第1页,共3页拟制:朱文君审核:批准:1.目的对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明显或潜在的不合格,实施有效纠正或预防措施,以消除不合格产生的原因,防止再发生,从而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现存或潜在不合格的纠正和预防,包括生产流程的不合格品,内审、外审不合格项。3.职责3.1管理者代表负责严重不合格发生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确认,必要时向总经理汇报。3.2企管培训部负责体系不合格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跟踪检查。3.3质检科负责生产流程中的不合格及客户抱怨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跟踪检查。3.4各部门负责与本部门相关不合格的原因分析,根据要求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实施。4.工作程序4.1不合格的信息来源4.1.1产品质量的异常;4.1.2数据分析结果;4.1.3内审、外审、管理评审中的不合格项;4.1.4顾客抱怨和顾客要求;4.1.5供应商供应不合格;4.1.6质量体系日常运行中的异常。4.2不合格确认准则编号:S-QP-23版/修:A/0页码:第2页,共3页4.2.1质量管理不合格是指符合以下二种之一:a.根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中的标准,确定不合格品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指标。b.不符合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指导书。4.3纠正和预防措施需求评价4.3.1管理评审、内审、外审中发生的不合格项、质量体系运行异常,应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由管理者代表或企管培训部下达指令。4.3.2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批量不合格、报废、顾客投诉和退货等,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由质管部下达指令。4.3.3针对明显的不合格采取纠正措施,针对潜在的不合格采取预防措施。4.4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和确认时机4.4.1内审或外审及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合格、质量运行异常的纠正和预防由企管培训部组织相关部门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