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桑芭丝服装有限公司程序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编号:S-QP-18版本/修改状态:A/0生效日期:2002年月日页码:第1页,共3页拟制:审核:批准:1.目的确保不合格品能由权责单位迅速加以管制,防止不合格品的误用、混用,以及品质问题再扩大发生,并确保出货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3.职责3.1质检科负责进料、制程、成品的检验和记录以及检出不良品的标示。3.2前准备部负责进料及裁片不合格品的控制与处理。3.3车缝部负责制程不合格品的控制与处理。3.1后整部负责成品不合格品的控制与处理。3.5业务部、质检科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自销或客户退回不合格品的处理。4.工作程序4.1进料管制4.1.1若进料检验发现布料、辅料、外发加工品规格不符,要进行标示、隔离放置,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以便作出退货处理。4.1.2若生产总监根据生产进度需特采,则按《特采管制程序》执行,反之做退货处理,由布仓或辅料仓安排退货。4.1.3若发现来料加工原料不符合客户的规格要求,应及时通知客户,必须收到客户书面核准通知后才能生产,IQC质检员须记录不合格的实际情况。4.1.4若生产部门发现有不合格的原料,经质检科判定后,到仓库做退换处理。4.2不合格半成品管制:在制程中检查发现不合格半成品,应该进行评审和处置,分别按百分之百检查后不合格半成品管制(见4.2.1)或抽查后不合格半成品管制(见4.2.2)方式执行。编号:S-QP-18版/修:A/0页码:第2页,共3页4.2.1百分之百检查后不合格半成品的管制:4.2.1.1全检发现的不合格半成品,由所属主管及跟单QC进行评审,区分为可返工和不可返工两类。4.2.1.2可返工半成品处置a.自查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标识,退回有关操作员进行返工,返工后再由检验员检查;b.若为布料/辅料方面的问题,则需通知车间管理人员进行再配片;c.后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