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债管理,规范举借外债行为,提高外债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外债风险,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债”,是指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境内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常设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金融境内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非居民”,是指中国境外的机构、自然人及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非常设机构。第五条按照债务类型划分,外债分为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一)外国政府贷款,是指中国政府向外国政府举借的官方信贷;(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指中国政府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机构举借的非商业性信贷;(三)国际商业贷款,是指境内机构向非居民举借的商业性信贷。包括:1、向境外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2、向境外企业、其他机构和自然人借款;3、境外发行中长期债券(含可转换债券)和短期债券(含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什么是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这是存款人在储蓄机构存入一笔固定数额的货币,按与银行约定的利率计算的存款方式。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其面额不得低于500元,以500元的倍数,即1000元、1500元、2000元等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期限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5个档次。它与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大额可转让存单可以转让,但不提前支取,也不分段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逾期息。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利率经人民银行省分行批准可以在同档次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不超过5%。如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是7.47%,大额可转让存单一年期最高利率=7.47%+7.47%×5%=7.84%。等);4、买方信贷、延期付款和其它形式的贸易融资;5、国际融资租赁;6、非居民外币存款;7、补偿贸易中用现汇偿还的债务;8、其它种类国际商业贷款。第六条按照偿还责任划分,外债分为主权外债和非主权外债。(一)主权外债,是指由国务院授权机构代表国家举借的、以国家信用保证对外偿还的外债。(二)非主权外债,是指除主权外债以外的其它外债。第七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境内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保证、抵押或质押方式向非居民提供的担保。对外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