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员工奖惩条例批准审核拟稿标准编号人-B[2004]002上级公司审批版本号A/0发行日期2004-09-20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第三条:奖惩类别: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6、拾金不昧者;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