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顺驰物业编号SW-ZY-AQ-009名称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版本A/0第1页共6页编制张军更改张延审核李会娟批准方志刚生效期2006年1月1日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1.0目的为了规范安全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火警、火灾除外),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程。2.0适作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顺驰物业公司所管辖区内所有突发事件的处理(火警、火灾除外)。3.0职责3.1项目经理负责指挥督导事件的处理,落实补救措施,并报告公司领导。3.2主管、班长负责处理业务范围内的紧急事件,予以记录并报项目经理。3.3所有员工都负有及时向上级汇报紧急事件的责任。4.0定义4.1突发事件分为重大事件和紧急事件。4.1.1重大事件:小区内发生突发事件造成经济损失达2000元以上的,例如火灾、盗窃、重大刑事案件、新闻媒体事件涉及20人以上的等等为重要事件。4.1.2紧急事件:小区的突发事件造成损失达2000元以下的,例如水管爆裂、煤气泄漏、车辆受损等事件,为紧急事件。5.0程序要点5.1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5.1.1快速反应原则:a)当班安全员班长接警后:——4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b)安全部主管在夜间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10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5.1.2统一指挥原则:a)处理突发事件由项目经理负责统一指挥;b)在特殊的情况下,由安全部主管负责统一指挥;c)安全部班长协助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5.1.3服从命令的原则:a)安全部班长在现场应服从安全部主管的命令,并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如实作好详细记录;b)中控室在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收索疑犯位置后通知当班安全员进行处理。5.2盗窃5.2.1当安全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应立即用通讯器材向安全部主管/班长及中控室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迅速赶赴盗窃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员进出现场;a)安全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b)安全员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用电话或对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