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顺驰物业编号SW-ZY-(JC)AQ-004名称驾驶电瓶车安全员标准作业规程版本A/0第1页共2页编制张军更改张延审核李会娟批准方志刚生效期2006年1月1日驾驶电瓶车安全员标准作业规程1.0目的为了规范电瓶车的保养、维修、使用工作,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保障行车安全,节约维修费用,特制定本规程。2.0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顺驰物业公司所管辖区基础部安全员对电瓶车的保养、维修、使用管理。3.0职责3.1安全部主管或基础部项目负责人负责电瓶车的管理、维修等工作,并组织监督实施。3.2安全员驾驶人员负责对各种车辆的日常检查保养、安全驾驶工作。4.0程序要点4.1检查保养4.1.1车辆日常检查保养:a)对电瓶车编号,每天擦拭清洁车身、检查车身是否有碰擦伤痕;b)检查车辆是否有故障,及时发现,及时修理;c)每天填写《车况检查表》。4.1.2上岗前车辆检查保养:a)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刹车制动是否正常;b)检查有无漏油、漏电、漏气现象。4.2电瓶车使用4.2.1电瓶车的使用范围:电瓶车一般情况下仅限于辖区内客户看房使用;4.2.2电瓶车不得乱停乱放、使用完毕后停放在规定位置;4.2.3电瓶车驾驶员应提醒乘车人注意安全乘车,切忌将头、手伸出车外,注意提醒乘车人照顾好儿童,避免发生意外。4.3车辆维修4.3.1驾驶人员在出车前、行驶中、收车时以及检查保养时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报告主管进行维修,未完成维修的故障车禁止行驶。4.3.2安全部主管在接到驾驶人员的报告后应立即对故障机动车进行复查:对有故障的由安全部主管填写《车辆维修表》报基础部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安全部主管负责联系厂家进行维修;产生费用的,需由地产相关部门确认。4.3.3《车辆维修单》填写完毕后由基础部项目内勤存档。5.0相关记录《车辆维修表》《车况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