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苑电梯采购与维保合同的意见一有关采购合同:1、合同主体问题:当物管公司与开发商脱钩,如何解决物管公司行使本合同甲方(重庆中建科置业有限公司)的职权?2、质保期与维保期:质保期的责任及服务质量应当纳入质保金管理范围,而维保期内的服务质量由电梯维保费的奖惩调控。两者都存在服务品质标准问题,但有很大区别:前者涉及产品质量,后者属有偿服务。故《维保协议》不应将两者合二为一,前者应说明:哪些是质量问题及其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标准,属违约责任;而在采购合同的“违约责任”中,没有对产品质量(制造与安装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约定。3、电梯的质保期过后,须经劳动局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入有偿维护保养期。4、建议参考“有偿维保合同”中的核心标准:①符合国家的规范;②故障率;③服务的质量与水平等对乙方(电梯公司)在质保期内的服务标准作出规定。5、订购合同中对乙方所提供的电梯技术资料要作严格要求;采购合同中必须约定:“供货方必须提供用户认为必需的技术资料”。6、采购合同所应加入的其它要求参见《关于龙湖花园西苑电梯设备的物管要求》中的“对我方员工的培训要求”、“资料支持”和“安装完成后的维保要求”。2、电梯维保问题(—)三菱公司提供的维保合同不能接受,须重签.主要问题:1、无服务标准或标准太低;2、费用偏高;3、责任不够明确。(二)我方意见:1、由于我方专业人员较少,恐不能完全监控其安装和调试及担负后期自行维保,故建议采用全包方式,且以较长年限为佳(5-10年均可)。目的:①使其承担较长时间的责任,在产品制造和安装上把住关;②在维保费上对方有一定收益,我方可提出较高的服务质量要求,并让其在产品售价上作出让步。2、保养合同应以服务标准“故障率”为核心,对服务频度、及时性、有效性进行考评,采取经济奖罚措施;3、全包必须包括电脑板的更换费用及向劳动部门的年检取证费用;4、我方工程人员进行综合协调与监控,人不必多,但对方未提供培训大纲。具体细则:1、维保方式及服务内容:(1)全包、符合社会化、专业化分工的发展方向。2、费用及责任根据综合询价,F12----F16电梯每台维保价格(全保)约在700元/月,除维修、保养服务之外,还包括主板等材料更换。同时承担除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电梯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