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龙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质量体系文件文件编号:BA-11版本号:A修改状态:生效日期:2002年7月1日车库管理作业指导书1.0目的规范机动车停放、为住户提供停车位。2.0适用范围龙湖花园车库。3.0制度3.1车库24小时昼夜值班,由物业公司各管理处保安部负责管理,进入小区的车辆高度不超过2.1m的车辆均应进入车库停放,摩托车应在车库中指定的区域集中停放。3.2车库为有偿使用,车主到相应的管理处缴纳规定的费用后办理固定《IC卡》作为享受服务的凭据,物业公司登记在《龙湖花园车库租售情况一览表》上。外来车辆进入小区车库临时停放,须有临时《IC卡》按其停放时间缴纳停车费用。3.3《IC卡》不得随意借用、转让。如有遗失须到管理处登记缴费补办。3.4车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入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3.5车库内也不能动用消防设施冲洗车辆和场地。4.0车辆进出车库作业流程:4.1车辆进入车库应服从车库管理员的指引,严禁漏油、漏水及带泥车辆驶入车库。车辆停放:车库管理员协助驾驶员将车辆停在所购(或所租)车位上,临时停放的车辆应由管理员安排停放在指定车位。须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位置,一车一位,不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辆停放后,管理员对车辆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车况登记在《车库车辆出入登记表》上。4.3驶离车辆缓慢驶离车位,管理员应注意对周围车辆及标识等的检查、在出口处管理员记录出库时间,告知车主到门岗处缴费,待该车驶近大门停靠时,门岗队员收取相应费用并交付停车费收据给驾驶员,(属临时停车的根据停放时间长短交纳相关费用)车辆方可驶离。5.0车库的标识及配套设施管理:5.1车场内的车位及行驶方向均已做标识,并设立限速、禁鸣、限高等标志,车场出入口设立明显标志,,另有照明、消防、管道等设施。5.2车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标志是否清楚,设施有无损坏或更换、发现异常情况应向客户中心或中控室报事。5.3车库维修时,应在维修点放警告标志,维修完毕撤警告标志。5.4维修情况记载于《值班记录》。6.0车库管理人员注意事项: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