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1.0目的规范社区内的出租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2.0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出租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闲游逗留的三无人员的管理.3.0职责3.1主管经理负责以社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相关证件办理的审批工作.3.2护卫处主管负责社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3.3安全处班/组长,队员负责按适用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具体实施对社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管理.3.4安全内勤协助主管经理,安全处主管办理有关证件及各类资料的存档工作.4.0程序要点4.1基本原则4.1.1依法办事的原则.主管经理和安全处在管理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时必须按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条文依法管理,依法办事.4.1.2文明服务的原则,安全管理人员在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检查,办证,管理时必须要文明服务,文明执勤.4.1.3时效性原则.安全管理人员在对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检查,办证,管理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4.2社区内出租屋暂住人员的管理4.2.1出租屋和暂住人员的及的办理:a)护卫处主管/副主管应对社区辖区内的出租屋业主和暂住人员在入住社区7天内通知其到安全处办理及;b)安全内勤对业主填写的及业主与租屋方签订析租屋合同和或暂住人员填写的的有产办证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后呈交主管经理审批;c)主管经理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批及办理社区内暂住人员的及办理社区内暂住人员的及社区业主的;d)安全内勤将主管经理审批办证的有关申请资料及证用工本费统一送交当地派出所办理;e)安全内勤从业主或暂住人员的办证申当天起,15天内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