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连锁店和区域公司绩效考核与激励方案1、总则1.适用范围本方案是在2008年5月起试行的《直营店和区域公司绩效考核与激励方案(试行稿)》基础上,收集各区域公司和直营店实施意见后修改形成的。本方案适用于小肥羊公司直营店和区域管理公司(包括一、二、三级区公司,以下简称“区域公司”)。考核部分也适用于特许店和加盟店。加盟店与公司签订委托考核协议并缴纳神秘顾客调查费用者,公司将其统一纳入考核范围。但是,特许店和加盟店不参与奖励分配。2.目的(1)建立有效的绩效执行系统,落实公司各项政策和措施;(2)对直营店和区域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激励;(3)促进上下级沟通和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帮助员工提高自身工作水平,进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素质。3.原则(1)平衡发展导向。改变一般考核体系中以财务为唯一指标,忽视管理和发展等其他重要指标,从而不能保证企业持续发展的弊病。本方案采用绩效考核常用的“平衡计分卡”和关键业绩指标(KPI)考核的原理,以企业价值观为核心,平衡设置财务、内部运营、客户、团队与学习四类发展指标。(2)体现连锁企业的特点,考核与激励要为人才的战略储备服务;(3)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4)本方案激励标准总体上不低于2007年。4.组织与实施机构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是包括本考核与激励在内的公司所有考核与激励的管理部门,运营总部运营中心是本考核与激励的方案制定和组织与实施部门。本考核的考核者包括连锁店(包括直营店、特许店和加盟店)执行经理、区域公司(直营店包括本直营店所属的区域公司和上级区域公司。特许店和加盟店为其主要投资人)、运营总部(直营店为运营中心,加盟店为加盟中心)、运营总部聘请的神秘顾客调查机构和顾客满意度调查机构。本考核与激励所涉及的全部财务数据由计财中心提供;“学习与团队指标”相关数据由相关区域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和培训主管部门提供;市场开发数据由运营总部市场开发中心提供。二、直营店的考核1.直营店考核项目、权重分配及考核标准:直营店的考核项目分四大类,其考核的类别权重分配与考核标准如下表所示。考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