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北京餐饮管理分公司训练系统训练追踪考核记录表使用说明1、请准确填写员工基本资料。2、员工入职时间应与职前简介时间相同;职前简介执行人应为前厅经理或者执行经理。3、训练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请参考各岗位的建议训练时间表。4、训练人可以是领班或者前厅经理,但训练人不能担当鉴定人,岗位鉴定人由训练人的上级领导担当,并在鉴定后签字确认。5、鉴定结果如果通过,请将“鉴定时间/结果”栏右上角的方框图黑表示;如未通过,请不做作任何标记,并于2周内安排下一次鉴定,直到通过为止。6、任何未经过岗位鉴定的员工都将被视为本岗位的实习员工。7、对于通过岗位鉴定的员工必须安排追踪考核,追踪考核周期为每月一次,并准确、记录考核日期、是否通过(通过作图黑方框标记)及追踪人签字。8、员工追踪考核由各店领班(含)以上管理人员完成,请前厅经理每月制定所有人员的追踪考核计划并按时执行。9、每位员工的训练追踪考核标准对照表需至少保留6个月,并且要求所有员工知道自己最近1个月被完成的追踪考核内容及结果。10、如果某员工调换岗位工作,需先进行岗位训练和鉴定后才可以正式上岗工作。11、曾经做过某个岗位的训练并鉴定通过满2个月未从事该岗位工作,如需继续在该岗位工作的员工,必须重新鉴定通过后才可以上岗工作。12、如果员工通过了多个岗位的训练和鉴定,请前厅经理对其通过的岗位进行合理安排追踪考核计划,确保员工鉴定合格的每个岗位都可以在2个月之内得到一次追踪考核。13、鉴定考核标准为100%通过《训练追踪考核标准》并准确回答鉴定人的相关提问;追踪考核通过的标准为85%通过《训练追踪考核标准对照表》并准确回答追踪人的相关提问。14、如当月追踪考核未通过,请在3日内进行再次追踪,直到可以通过为止。再次或多次追踪内容不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