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培训资料2008年01月08日地地道道《劳动合同法》颁布审议通过时间:2007年6月29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施行时间:2008年1月1日一、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1、根据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劳动法律体系,包括了劳动,以及社会保障方面的所有的法律规范。2、劳动法规定的条款比较少,劳动合同问题在劳动法中只有一章、仅仅几条规定。3、要通过几条规定把复杂的劳动问题规定清楚是很难的,实际也做不到。?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2、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三、劳动关系的建立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形成劳动关系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为什么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降低用工成本、逃避交缴社保、经济补偿2、随时解雇员工《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三项措施一、是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二、是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四、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