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处理流程撰写单位:人力资源处版本:第1版发行日期:2011/2/6合计页数:共7页核准审核制定一、目的1、明确工伤的概念、认定和范围;2、作为公司在处理工伤时的指导;3、明确工伤发生时、工伤中和工伤结束后的操作;二、适用范围:85度C所有员工三、工伤认定3.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需经国家指定的专业的职业病防治机构认定);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3.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需经专业的医疗机构认定)。3.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四、伤害事故处理流程4.1发生伤害事故门店:第一步骤:通报员工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应在发生伤害事故现场第一时间通报店店长或店主管,本人无法通报的应请他人代为通报;第二步骤:就医店长或店主管接到通报后,本人或指定门店其他人员赴现场并陪同受伤员工前往医院就医,同时上报总部人事部负责工伤处理的人员;发生重大伤害事故时,除通报以上人员外,还应通报营运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及受伤员工家属;就医应选择二级以上医院或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请保留就诊的资料;如病历卡、就诊收据原件、药费清单等,以便日后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