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fdcsky.cn房地产商域网渝新花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附件甲方:重庆佳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重庆茂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维护渝新花园各业主之权益及促进渝新花园的物业管理,经充分协商,共同遵守以下各项条款、享受相关权利、承担相关责任义务。第1条:物业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同意提供对渝新花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第2条物业管理用房按照重庆市渝新花园小区房屋面积测绘报告约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285.19平方米,具体位置见测绘报告。该物业管理用房应于房屋接管验收之日前提供乙方使用。第3条车库管理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自有产权部分(渝新花园车库)进行统一管理服务,收入分成按照实际收入四六分成,甲方得纯收入60%,乙方得纯收入40%(含物业管理费)。车库产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从总收入中先行支减。第4条物业管理费已经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含甲方自有商业及办公部分),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自交房之日起全额交纳。第5条交接验收房屋进行交接验收时,甲方应提供包括产权资料、市政验收合格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各类设施合格证和机电订购合同等全套资料。在对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等进行接管验收过程中双方做好各类验收表格,并签字确认。房屋维护保修。第六条保修维护在房屋交付验收后,甲方应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为小区房屋提供保修维护服务,在接管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工程遗留问题应及时给予处理。第6条大修基金的使用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如果住宅的共同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等出现问题需要维修更新的,这时如果业主委员会还没有成立,则代由开发单位行使业主权利,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合理使用大修基金对小区进行大修养护。第七条责任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时,若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小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本合同及附件任何条文因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的变更而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按新的法规要求执行,但本合同及附件其余条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第八条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