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fdcsky.cn邵阳市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由一方出资设立邵阳市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邵阳市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邵阳市火车南站开发区盛世嘉园小区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主营房地产物业管理、维修、养护,楼宇机电配套设备管理维修,清洁卫生,庭园绿化及辖区内车辆停放管理。兼营与住宅(含大厦)相配套的商业、饮食业、便民服务业。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五条股东姓名左爱梅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六条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由股东担任,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7)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9)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第七条股东作出的公司决定采取书面形式,签字后制备于公司,公司设立经理1名,由股东担任或聘任(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投资人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八条公司设立监事1名,由股东聘任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