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圳大厦质量保证书一、工程开发建设相关单位1.设计单位: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2.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深圳六公司3.塑钢窗工程制作安装单位:深圳宝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强盛分公司4.监理单位:深圳市众泉建设监理公司5.质量监督单位:深圳市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6.建设单位(发展商):深圳市雷圳实业有限公司二、工程核验时间及质量评定等级1、核验单位:深圳市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2、核验时间:2001年月日3、评定等级:优良三、保修内容与保修期限1、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该类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5年;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2年;4、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工程以通过深圳市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核验的日期即2000年月日为工程保修期起始时间。四、保修责任之认定1、上述保修责任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承包单位应该承担的保修责任;2、业主应遵照政府有关规定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合理使用房屋的各个部位。因用户使用不当而出现的问题,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3、业主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4、发生超出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容许范围的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房屋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五、保修程序与处理时限1、房屋因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时,业主应及时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公司。2、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之内与业主约定现场察看时间,认定属于保修责任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责任单位到场维修。紧急情况由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紧急处理。3、保修责任单位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到场维修的,物业管理公司应报请发展商予以解决。4、住户应对保修工作予以配合。5、维修工作完成后,住户有配合验收之责任,并在《住宅保修、维修记录》上签署意见。六、其它1、业主入伙时应对房屋进行详细检查,及早发现质量缺陷,同时将检查结果填入《住宅入住验收表》。2、在保修、维修工作结束后,维修单位及住户应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