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fdcsky.cn[案例四]保安为救业主跌伤怎么办因小区临时停电,某楼部分业主被困电梯间,不是负责该楼的保安员赶来救人,却跌进了深达5米的电梯通道,导致左腿骨折及身体多处挫裂伤。目前,伤者就受伤是否属工伤与所在物业管理公司争执不下,物业规律公司应该怎么办。[案例分析]如何认定该保安员是否工伤,目前的法规依据主要是1996年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其中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但是,本案例的争议是在该保安员的行为究竟是属于该规定中第二、六种情形,还是属于擅自离岗。案例的实际情形是:今年2月21日,该保安员在公司所辖的楼值早班,上午10时,他突然听到同事拿着对讲机在T3楼大堂前大声说:“三期这边停电了,T3、T4电梯里都困了很多人。”他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协助解困。到了T3楼大堂约莫3分钟后,电工和同事从T3楼大堂出来,快速向T4楼走去。该保安员亦向T4楼走去。当他走进T4楼大门口时,电工正与同事往外走。事情就在此时发生了,该保安员说:“当时我们相互没有说话,我见T4楼一楼靠里面那部电梯门开着,也没有警示牌,我以为电梯正落在一楼,所以一脚踏了进去,(无电梯)就这样掉到了负一楼(上下距离在5米左右)。”出事后,该保安员被送进了红十字会医院,临床诊断为左股骨骨折、头面外部、左颧部、左耳廓后部、头顶部挫裂伤。医疗费共花去3.2万余元,但公司只支付了2.5万元就不管了,至今不愿为其办理出院手续,使他垫付的医疗费,差欠的误工费及相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从上述情况看,该保安员的行为应属于擅自离岗行为。因为,一般来说,各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制度中,尤其是保安部门的管理规范中,都制定有紧急情况处理程序,要求保安人员要各司其职,坚守岗位。解困救人对于小区的保安员来说是责无旁贷的事。但是该保安员的职责是守护好T1楼的安全,出事现场已有专人在场了,也没有人通知其前去解困救人,在公司未要其协助解困的情况下私自前往,完全是擅自离岗的行为。据此,物业管理公司不能认定其为工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