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1、目的规范投诉处理工作,确保住户的各类投诉能及时、合理地得到解决。2、适用范围适用于住户针对公司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投诉处理。3、职责1、管理处经理负责处理重要投诉。2、服务中心任务主管负责协助经理处理一般轻微投诉每月的投诉统计、分析、汇报工作。3、管理处相关部门主管负责协助服务中心主管和管理处经理处理本部门的被投诉事件,并及时向服务中心反馈投诉处理信息。4、住户服务中心接待员负责投诉现场接待工作。4、程序要点1、处理投诉的基本原则接待投诉时,接待人员应严格遵守“礼貌、乐观、热情、友善、耐心、平等”的十二字服务方针,严禁与住户进行辩论、争吵。2、接待投诉作投诉记录归档并进行回访轻微投诉作出承诺上报主管服务中心主管组织解决重要投诉作出承诺上报经理经理组织解决重大投诉上报经理召开办公会议经理组织解决投诉处理流程图3、投诉界定(1)重大投诉。下列投诉属重大投诉:a、公司承诺或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没有实施或实施效果有明显差错,经住户多次提出而得不到解决的投诉;b、由于公司责任给住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c、有效投诉在一个月内得不到合理解决的投诉。(2)重要投诉重要投诉是指因公司的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有过失而引起的投诉。(3)轻微投诉轻微投诉是指因公司的设施、设备和管理水平有限给住户造成的生活、工作轻微不便而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影响,可以通过改进而轻易得到解决或改进的投诉。4、投诉接待(1)当接到住户投诉时,接待员首先代表被投诉部门向住户表示歉意,并立即在《住户投诉意见表》中作好详细记录;a、记录内容如下:――投诉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被投诉人或被投诉部门;――住户的要求;――住户的联系方式、方法。b、接待住户时应注意:――请住户到沙发入座,耐心倾听住户投诉,并如实记录;――必要时,通知服务中心主管或经理出面解释;――注意办分集中,适时地与住户进行交谈,不应只埋头记录。(2)投诉的处理承诺:a、重大投诉,当天呈送经理进入处置程序;b、重要投诉,接待后1小时内转呈经理进行处置程序;c、轻微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