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fdcsky.cn中国地产商域网作业指导书物业管理标识规定文件编号RGPM-7.5.3-C-01-01版/次A/0第2页共2页物业管理标识规定1.0目的统一对公司各类标识的管理。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活动和过程中物资和服务的标识。3.0职责3.1技术部负责各类标识方案的制定;3.2资源部按相关程序负责各类标式的采购;3.3各部门、区域负责辖区内标式设置策划和设置申请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3.4各工程专业公司负责所属区域标识的安装、维护。4.0内容4.1各部门、区域对辖区内公共地方需新增设标识的项目,应填写《新增标识申请表》交技术部加具意见,后送公司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4.2资源部按《物资采购控制程序》对公共地方使用的标识进行采购;4.3公共地方的标识由负责工程维护的工程公司进行安装及维护;4.4停车场及道路交通的标识设置和内容由保安部策划;4.5各部门、区域对管辖范围、项目内的设备、设施的标识由各部门、区域按《设备、设施编号要求》、《设备、设施标识》要求进行标识。5.0相关文件5.1《设备、设施编号要求》RGPM-7.5.3-C-01-026.0应用表格6.1《新增标识申请表》RGPM-7.5.3-D-01-016.2《设备、设施标识》RGPM-7.5.3-D-01-02www.fdcsky.cn中国地产商域网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