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件名称:供方/分包商评价标准版次:A/0文件编号:POLY-WI-740第1页共3页供方/分包商评价标准1.0物资供应商(简称供方)1.1评价周期:每年一次(原则上每年初对上年度已存在供货关系的物资供应商组织一次供方重新评价和选择活动;对新的物资供应商则在采购其物资之前进行评价和选择活动,新供方评价和选择活动的根据公司实际需要适时进行,时间和周期不定。)1.2评价方法:(1)对供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评价。(2)对供方提供的材料样品实物进行评价。(3)有条件及必要时,对供方现场进行评价。1.3评价方式:(1)新供方评价。(2)已存在供应关系的供方重新评价。1.4合格标准1.4.1新供方评价合格标准1.4.1.1供方文件资料合格标准:a.必须具有合格法人地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b.必须具有提供相关产品的资格证明(如: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产品专利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在有关权威部门组织的有关产品评比中获奖的证明等);c.同类产品的价格优势对比:比其竞争对手价格低;d.同行中与其竞争对手相比的业绩对比:比其竞争对手在市场占有份额大;新产品开发能力比其竞争对手开发周期短、品种多、功能强、档次高;e.在资本市场上信誉优良1.4.1.2供方样品实物合格标准:a.提供的物资样品经试验满足公司规定的技术要求;b.提供的物资样品经考察满足公司规定的时间要求;c.提供的物资样品经检验满足公司规定的质量要求;d.提供的物资样品经试验满足公司有关设备设施的适应要求。1.4.1.3供方现场评价合格标准:a.供方管理人员和员工相关法律法规意识较强并积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b.供方管理人员和员工质量意识较强并积极遵守相关质量体系文件;c.供方(仅限重大或特殊物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经对供方进行第二方审核,未发现严重不符合项;d.供方现场管理井井有条,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