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件名称:纠正措施控制程序版次:A/0文件编号:POLY-QP-852第2页共2页1.0目的为纠正措施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程序准则,确保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过程中识别和纠正不合格,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2.0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深圳市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取纠正措施过程的管理。3.0作业内容:流程责任部门/人工作要求相关文件/记录NYBA(管理者代表/各部门责任人/内审员(管理者代表/各部门负责人/内审员(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提出措施部门负责人(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工作规范要求时,首先应要求责任人对不合格进行纠正;--然后根据该项不合格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属有可能存在类似问题、问题涉及面较大、可能会产生相关影响等情况的,可发出《不合格报告》,责成有关人员采取纠正措施。对孤立存在、偶发性、无代表性轻微不合格一般只要求纠正即可;--在内部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由内审员开出《不合格报告》要求采取纠正措施;--在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纠正措施要求,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开展纠正措施活动;--在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的不合格由组织检查的部门提出纠正措施的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如遇到涉及其它部门的不合格项需采取纠正措施时,可填写《部门往来联络单》要求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或交品质部,由品质部根据情况组织或上报管理者代表组织实施纠正措施;--对未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情况,应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对顾客的有效投诉及投诉回访后的不满意,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所有的纠正措施由措施提出部门负责人签发,提出部门资料员发放。在下达时应明确实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当需要多部门或多人员参与时,应明确相关的部门和人员。(由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组织针对所提出的不合格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