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程序文件编号VKWY7.4-Z02名称招投标管理办法版本C/0第1页共4页编制陈新阳更改李寅峰审核张跃敏批准吴耀平生效期2005年2月1日招投标流程物业总经理分管领导品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申请部门地产客户服务中心成本管理部地产相关领导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程序文件编号VKWY7.4-Z02名称招投标管理办法版本C/0第2页共4页编制陈新阳更改李寅峰审核张跃敏批准吴耀平生效期2005年2月1日1.目的规范服务及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3.职责部门/岗位地产出资物业出资品质管理部受委托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的协调配合组织30,000元以上的招投标工作组织新项目招投标工作财务管理部受委托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的协调配合参与30,000元以上的招投标工作地产客户服务中心组织50,000元以上招投标工作必要时参与工程监督及竣工验收地产成本管理部工程费用的审算必要时工程费用的审算申请部门受委托负责10,000—50,000元以内招投标工作及具体工程实施操作30,000元以上招投标工作及具体工程的实施4.方法和过程控制4.1总则4.1.1公司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包括:招标申请部门负责人、品质管理部代表、财务管理部代表、地产相关部门人员(与地产相关项目)、分管领导、总经理。定标时由招标工作小组集体决策。4.1.2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4.1.3整个招标过程必须保持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4.1.4做好保密工作,任何人均不得泄露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以保证招标的公正性与效果。4.1.5对全委项目的服务/工程外包招投标工作,应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执行。4.2招标项目的确定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或是按照公司、地产公司、业委会、全委项目甲方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