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业指导文件编号VKWY6.3-Z01-02名称电脑及网络系统管理规定版本C/0第1页共3页编制张建军更改张建军审核张跃敏批准张跃敏生效期2005年2月1日1.目的规范公司电脑、网络系统管理;对电脑软硬件使用情况进行监控、管理。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办公电脑、外围设备及网络设备的管理(工程用电脑及相关设备除外)。3.职责部门/岗位工作内容总经理办公室电脑室公司电脑、网络的归口管理和维护各部门本部门的电脑、网络安全使用4.方法和过程控制4.1电脑及网络设备管理:4.1.1电脑设备包括:电脑主机、外围设备(显示器、键盘、鼠标、打印机、UPS、扫描仪等)。4.1.2网络设备包括: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UPS和网络线缆等。4.1.3各部门须对本部门每台电脑、外围设备及网络设备指定责任人,多人共用一台电脑的责任人为相关主管或主办,未经该设备责任人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其他人不得使用相关设备。4.1.4电脑、外围设备及网络设备须在易于查看的位置,附有加盖总经理办公室公章的资产标识,注明资产名称、型号、责任人等。4.1.5电脑设备的日常清洁、保养工作由该设备责任人负责。禁止在电脑、外围设备及网络设备上放置杂物,特别是细小导电物品、茶水杯等。4.1.6所有电脑设备的维修通常由电脑室和所在部门电脑工程师或电脑设备供应商负责。未经电脑室或部门电脑工程师许可,其他人不得擅自维修电脑设备。4.1.7办公电脑及其外部设备均由总经理办公室采购,由总经理办公室、部门电脑工程师或供应商负责安装。各部门不得擅自改变和调换电脑设备配件及改变硬件配置。4.1.8对于打印机用的碳粉、硒鼓、打印头、色带、墨水、墨盒等易耗品可由各部门自行采购、安装,职能部门由房产后勤管理部统一采购。4.1.9普通键盘、鼠标为低值易耗品,各业务部门可自行采购、安装,职能部门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采购、安装。4.1.10未经总经理办公室及工程技术部书面许可,各部门均不得擅自将工程电脑用作办公用途,或擅自调换电脑配件。4.2电脑系统软件管理: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业指导文件编号VKWY6.3-Z01-02名称电脑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