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委托方(产权人):身份证号码:受托方(代理人):**开发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委托方购买受托方开发位于“******”项目栋单元楼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之房屋,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办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手续,特委托受托方办理上述房屋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如下:一、代理范围:办理上述房屋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手续,代缴有关税费,回答登记机关询问事宜,领取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二、委托期限:办完上述房屋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手续,代缴有关税费以及与该房屋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有关的其他事项为止。三、受托方有转委托权。委托方已将所有信息准确、真实的告知受托方,受托方办理上述事宜时,在上述文件上的签字和所缴纳的税费,委托方均予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方(签字、手印):受托方(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