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盛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号:STJT-WY/B-COP-35程序文件版号/改次:A不合格服务控制程序页数:第4页共4页1.0目的通过对质量体系中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服务的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保证不合格服务能够及时处理;从而符合顾客要求,保证服务质量。2.0范围适用于公司为顾客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过程。3.0职责3.1部门主管、各班班长负责对各自权限范围内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和处理。3.2管理处各级主管负责处理日常服务中发现的轻微不合格和中等不合格服务。3.3管理者代表负责处理严重不合格以及管理评审中出现的不合格。4.0程序4.1不合格物品的控制4.1.1各部门、班组、仓管员对验证出的不合格物品进行记录、隔离,防止与合格物品相混。4.1.2采购人员按照《采购控制程序》进货,到货后的验收中发现不合格,要采取措施与供方洽商,进行索赔、退货等方式处理。4.1.3仓管员在储存期间发现不合格物品,要根据仓库管理规定及时做出标识和隔离,同时在《不合格处理单》中做好记录。在管理处进行确认和评议,管理处经理批准实施。4.1.4管理处在设备、设施及房屋等工程的维护中,发现不合格物品要依据《纠正措施控制程序》、《物品防护控制程序》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对不合格物品进行隔离防护,并在相关记录上进行登记。4.1.5发现异常或有损坏等影响正常使用的物品,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按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填写相应的记录,如值班记录等。4.1.6对不合格物品的处置1)退货及更换。采购主管获悉不合格情况后,将不合格原因通知供方,要求其做相应改进或安排退货。2)由管理处进行维修,经相关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经顾客的同意方可继续使用。3)降级使用。对于降级使用的不合格物品,使用前需经相关单位主管批准,适当时经顾客批准,应保持不合格物品的性质以及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经批准的让步的记录。4)报废,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处理方式。4.1.9各班长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