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盛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号:STJT-WY/B-COP-23程序文件版号/改次:A消防管理控制程序页数:第2页共2页1.0目的为预防事故发生及事故发生时将其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特对消防应急处理予明确规定。2.0范围??适用于公司管理项目发生的火灾、燃气、油类泄漏爆炸事故的处理。3.0职责3.1管理处负责消防系统的使用管理。3.2安保部负责全公司人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管理处进行安全消防演习。3.3工程部负责技防工作监督检查,并组织一季度一次的消防安全检查。3.4消防设备由工程部委托供方维护保养,管理处负责保养情况的日常监督。4.0程序4.1火灾预防,各单位应加强对消防事故的人防、技防和物防。4.1.1公司每季度对管理处消防组织体系、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将发现的隐患通报管理处,管理处将问题转呈相关方处理并负责跟踪验证。4.1.2管理处须派专人24小时在消防中心值班,监视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系统的工作。发现预报出现火灾,立即派人现场巡察,若为误报,须排出故障,使主机复位。若发生火灾按4.2.1条处理。4.1.3燃气管理按《国家燃气管理条例》、《廊坊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条文执行。4.1.4管理处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习,演习作业具体事项根据《安全保卫管理手册》中关于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和进行演练的规定和《紧急情况处理控制程序》执行。4.2火灾处理4.2.1发生火警时,在初期火灾时间(5分钟)内不能扑灭火灾时,管理处应立即拨“119”报警,同时根据《安全保卫管理手册》中灭火应急规程规定,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做好灭火、救人、引导住户疏散等工作。4.2.2各单位对灭火流程和规定按照《安全保卫管理手册》中相关文件执行。5.0相关文件与记录5.1《安全保卫管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