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盛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号:STJT-WY/B-COP-12程序文件版号/改次:A采购控制程序页数:第3页共3页1.0目的公司应确保采购的物品和接受的服务符合合同、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公司服务质量。2.0范围适用于直接影响服务质量的采购的物品和接受的服务,如设备的零配件、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物品等。3.0职责3.1物业部负责公司物品的采购及物品供应商的选择和评定。3.2部门和管理处采购主管负责200元以下零星物品的采购及经公司领导授权可以自行采购的物品购买。3.3部门和管理处采购主管负责采购计划的制定和采购物品验证记录单的填写。3.4公司主管领导和管理处经理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批。4.0程序4.1合格供方的选择4.1.1合格供方根据以下三条进行选择:1)品牌优良、价格合理;2)具有营业执照或相应政府批文的企业;3)提供的物品/服务质量良好和信誉较好的商家或厂家。4.1.2工程部和管理处应建立《合格供方名单》,作为公司供方的选择,主管领导负责审批《合格供方名单》,执行部门应随时根据实际供货关系来评定供方,合格供方的增删应由审批人审批。合格供方可分为物品类供方和服务供方。4.2采购计划控制4.2.1采购按实际情况可分为计划采购、临时采购和紧急采购。4.2.2管理处、部门采购主管负责在每月5日前编制该月采购计划并报经理或公司主管领导审批,采购计划应说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需要日期、单价、质量要求(必要时)等。4.2.3对临时采购的物品,采购主管应在当天填写或补填《采购计划审批表》,并报审批人审批,采购日期按实际发生日期填写,要求用明显标识(*)注明。4.2.4对紧急采购的物品,采购物品应在实际采购发生的2日内补填《采购计划审批表》,并报审批人审批,采购人按实际发生日期补填相关记录,要求用标识(J)标明。4.2.5采购文件包括(每次根据采购情况的需要,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1)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