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fdcsky.cn中国地产商域网保修人员拿了业主东西不认帐怎么办今年3月初的一天,某小区一位刚刚办完入伙手续的业主气呼呼地找到物业管理公司。声称自己正准备进行房屋装修,提前拿来万用表、常用工具和方凳等放在房间里备用,不料今天过来一看,门窗丝毫无损,可放在房间里的物品竟不翼而飞了。他断言物品被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拿走,理由是除了自己惟有物业公司手里还有他家的钥匙。物业管理公司领导劝慰他先消消火气,承诺抓紧调查处理。经调查得知,为了便于整修业主验收房屋时提出的缺陷,物业管理公司确实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留下了他家门的一把钥匙,但这把钥匙只有负责整改缺陷的保修单位人员借用过。由于当时业主并未办理装修手续,保修人员交回钥匙时,物业公司以为还是空房,所以没有进行查验(我们考虑问题不能线形思维。单纯从安全管理角度讲似乎无可厚非,但从整个管理责任看就存在明显疏漏。即使不需要去验看室内物品少不少,也应当去检查一下缺陷整改的好不好哇。这样,才叫管理无盲点,服务无瑕疵)。看来问题很可能就出在保修人员身上,于是物业公司马上找来保修单位的负责人。保修单位负责人开始还信誓旦旦地保证绝无此事,后来在物业公司领导一再申明厉害关系的情况下,才答应回去查查。几天过去,保修单位负责人告知,已经了解到保修人员确实从业主家里拿走了两个方凳,并派人将方凳送了回来(莫以为以正当理由、办正当手续进入小区的人,都能规规矩矩地做事。发生在小区里的许多不愉快,有一些就是他们有意无意惹的祸。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对他们的管理监督,否则出了问题,即使找到冤头债主,也得自己出来收拾)。之后几经催促,保修单位一直以维修人员只承认拿了方凳,其它物品查无下落为由,推脱搪塞。一看难以继续查找实物,物业管理公司领导便再次约见保修单位负责人,要求保修单位承担责任、照价赔偿,保修单位负责人一口回绝。于是,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向发展商通报这一情况,并建议发展商比照业主丢失物品的价格,对保修单位进行工程罚款或者扣除其质量保证金,以此来弥补业主的损失。发展商采纳了这一建议,业主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点评:社会赋予物业公司许许多多的管理责任,然而又没有同时赋予它足够的保证管理职能履行的强制力。缺乏强制力支撑的管理犹如“稻草人”,时常显得软弱无力。但这并不等于说,物业公司就只剩下靠磨嘴皮子做工作这一条路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