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fdcsky.cn中国地产商域网一个小区出现两个业主委员会怎么办去年11月28日,负责管理某市滨河新城小区的银海物业管理公司通知楼长开会,会议的主题是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个小区有40多栋楼,到会的有30栋楼的楼长,许多楼长是到会以后才得知会议具体内容的。会上,物业公司提名9位楼长作为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经与会楼长协商,最后确定其中7名为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些地方的物业管理法规,允许推选业主委员会采取简易程序,但它毕竟是关系到全体业主权利和利益的大事,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应当尽可能充分发扬民主)。会后,物业公司按照地方物业管理法规的规定,到政府主管部门做了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备案登记。然而,许多业主对这个业主委员会并不认可,从其合法性上提出了不少质疑。在多方投诉没有得到满意答复的情况下,一些热心业主开始自行沟通、协商,酝酿另起炉灶,成立新的业主委员会(这种对着干的做法值得商榷,但不能简单地将其归结为“闹事”,它反映出的业主权利的觉醒,应当算是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一个进步),并且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办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事宜。今年3月,部分业主自发的新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启动。此后,他们在小区内进行了广泛宣传,接着由每栋楼的业主推举出了业主代表。5月11日,由46名业主代表选举产生了新的业主委员会,原业主委员会的个别成员还在新业主委员会中担任了重要职务。小区内“一山二虎”,对谁更名正言顺大家各执一辞:物业管理公司强调原业主委员会是在政府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到会指导,遵循规定程序产生的;原业主委员会申明自己已经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具有不容置疑的合法地位;新业主委员会认为楼长不是业主代表、未经业主授权,由其选举的业主委员会是无效的;政府主管部门既表示原业主委员会备案在先,新的业主组织再来就不能备案,又肯定这是一次很好的民意测验,不能抹杀业主搞这次活动的意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背后,往往是大家谁都不是那么无懈可击,谁都亏那么一点点儿理)。到目前为止,关于新老业主委员会之争尚无定论。点评: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性包括两个内容:一是推选备案的程序合法性;二是民意基础的实体合法性。这两点毫无疑问应当是统一的,即合法的程序必然产生合法的实体,合法的实体只能来自合法的程序。然而现在物业管理法规比较粗疏,两相背离的情况还时常发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