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收费标准作业程序一、目的规范服务费用的收缴工作,确保如数、及时、安全的收回各项费用。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各项有偿服务费的收缴工作。三、职责1、出纳员或收费员负责按本程序办理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及现金收取工作。2、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相关有偿服务项目计费与审核。3、财务部会计负责对各项有偿服务费用的计算及填制收费通知单。4、事务部管理员负责通知单的派发及催缴工作。5、财务部主管负责费用收缴工作的监督。四、程序要点1、费用收取的范围(1)管理服务费。(2)机电维修、清洁、绿化等各项特约服务费。(3)代收代缴的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4)兼营的餐饮、娱乐等各项服务费。(5)其他各项多种经营服务费用。2、滞纳金的计算方法(1)对每月银行的第二次托收未果,也未到物业部用现金交纳管理服务费的住户,公司财务部应自每月一日起按1‰计收期滞纳金。(2)滞纳金的计算公式:本金×(1+1‰)n(n为滞纳天数)。3、管理费的收缴(1)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由物价部门核定为准)A、多层带电梯:2.00元/月·平方米;B、多层不带电梯:1.00元/月·平方米;C、别墅:3.00元/月·平方米;D、商铺:5.00元/月·平方米~18.00元/月·平方米;E、写字楼:5.00元/月·平方米;F、公寓:2.00元/月·平方米。(2)管理费的收缴程序:A、公司财务部从业主入伙之日起计收管理费。业主收到入伙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来办理入伙手续的应视入伙,开始计收管理费;B、财务部会计每月20日前应根据业主资料编制下月《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内容包括:编号、房号、业主姓名、房屋面积、管理费标准、应收金额、上月欠费、滞纳金、本月应收等;C、财务部会计将《应收费用明细表》于每月20日报财务部主管审核,经审核如有差错,应及时更正;如无疑问,财务部主管在财务审核栏内答署姓名、日期;D、财务部主管应在22日前将审核无误的《应收管理费明细表》交财务部会计填写《收费通知单》;E、财务部会计应在每月2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收费通知单》交财务部主管审核。经审核有误的,应及时查明予以更正;经审核无误的,财务部主管在《收费通知单》上加盖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