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一、目的规范护卫处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火警、火灾除外),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辖区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火警、火灾除外)。三、职责1、护卫主管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2、护卫班组长负责落实主管下达的命令,具体处理突发事件。四、程序要点1、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1)快速反应原则:①当值班护卫员、班组长接警后:——4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1分钟内从一楼跑到七楼的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②主管在当值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4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1分钟内从1楼跑到七楼的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主管在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10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2)统一指挥原则:①处理突发事件由管理处主任负责统一指挥;②在特殊的情况下,由护卫主管负责统一指挥;③班组长协助指挥突发使件的处理。(3)服从命令的原则:护卫班组长需无条件服从主管的命令,并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作详细记录。(4)团结协作原则:护卫处作为突发事件的处理部门,行使公司赋予的指挥权和处理权,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干预。在作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应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护卫处处理好突发事件。2、盗窃(1)当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报案时,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主管、班组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窃现场,或迅速赶赴被盗窃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入现场:①护卫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②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对讲机公用频道时不应随意泄露案件的性质。正确的呼叫对讲术语:“主管、班组长,请你速到XX单位、位置(或使用特殊频道报告)”;③安全员到达现场时,如案犯仍未逃离或已被抓获,可使用对讲机向主管、班组长报告。(2)主管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护卫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要求对案发现场进行保护;②护卫主管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询问笔录),根据案情需要作出布置:——向被盗的当事人或知情人了解清楚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其逃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