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书甲方:盐城博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商铺(区层号)商住房(区层号)为加强江苏明珠世贸商城消防工作,保证经营户(自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提高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根据《江苏省消防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甲乙双方签订本责任书。一、甲方责任1、严格遵守省、市有关消防管理条例,对明珠世贸商城的日常消防工作进行监控、管理。2、甲方负责对明珠世贸商城进行日常消防管理,维护好商城内的消防设备。3、定期巡视、测试、修理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其完好、正常,使用率达到100%,一旦发生火警,即可投入使用。4、定期检查供电系统和商住房的罐装煤气的安全使用,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5、负责对明珠世贸商城内的经营户(自营)户进行消费安全检查工作(包括经营场所内),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经营户进行批评指出、停业整改、罚款。6、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二、乙方责任1、租赁区域内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2、不得移动、搬迁、关闭、更换、取消、拆除任何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3、严禁随意乱扔烟蒂、焚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禁止在电梯内吸烟。4、乙方需动用明火作业时,须向甲方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做好防火措施和灭火准备工作。5、遵守安全用电有关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乱接电源,若需拉接的需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才可按要求进行。6、电器设备安装时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线路布局合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线路、开关、照明灯等电器设备应及时维修更换,切勿用铜丝代替保险丝和超负荷用电。7、装修时应根据消防管理条例,采用不燃或防燃材料,不得改变影响消防设施。8、发现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举报,一旦发生火警应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并报“119”,不准乘电梯,应沿楼梯迅速疏散到远离火灾区。9、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电器设备及门、窗等。10、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对消防安全管理的合理要求。11、乙方违章操作引起的火灾等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