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fdcsky.cn中国地产商域网物业管理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月亮湾山庄业主委员会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南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月亮湾山庄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座落位置:深圳市南山区兴海大道16号占地面积:8646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其中住宅89000平方米;物业类型:高密度多层住宅。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1、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配电房、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儿童游乐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3、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4、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5、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巡工作,(但不含人身、生命、安全和财产保管责任)。6、社区文化娱乐活动。7、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8、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平方米无偿使用.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