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程序文件编号标题住宅维修基金使用程序版本A/0第3页共6页编制郭丽娟更改审核刘文华批准田佐平生效期2005年6月7日1、目的为规范住宅维修基金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的维修、使用。2、范围适用于各管理处的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3、职责3.1品质管理部负责维修基金使用细则的编写、修改、发布,并确定维修基金最终使用的判断。3.2管理处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做好年度维修基金的使用方案,并在使用过程前做好维修基金使用已经管理区域内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的工作。3.3财务部做好维修基金费用的审定,并协助支取维修基金。4、定义维修基金: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按一定比例缴存,用于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由物业公司依据业主要求或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维修方案,经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予以使用的专用款项。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房屋本体:房屋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部位、设施,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屋盖、梁、柱、墙体等)、抗震结构部位(包括构造柱、梁、墙等)、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屋面、本体共用排烟道(管)等。设备大修:对设备进行全部解体、更换主要部件或修理不合格的零部件,使设备基本恢复原有性能。更换率一般超过30%。设备中修: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修理和更换少量磨损零部件,保证设备能恢复和达到应有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使设备能正常运转到下一次修理。更换率一般在10%—30%。房屋本体中修:房屋少量部位已损坏或不符合建筑结构要求,须进行局部修理,在修理中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但保持原房屋的规模和结构。房屋本体大修:房屋的主要结构部位损坏严重,房屋已不安全,需要进行全面的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