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程序文件编号TJVKWY7.2.2-Z01名称合同(协议)管理程序版本A/1第6页共6页编制底娜更改刘雅玲审核刘文华批准田佐平生效期2005年7月18日1.目的规范和指引公司各部门、管理处对各种合同(协议)的订立、变更、解除及保管,资金/采购的制定、审批流程。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管理处。3.定义公司合同分为A、B、C两类:A类合同:是指为明确辖区物业管理责权力关系,与开发商、业主/业主委员会达成的书面约定。如业主公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B类合同:是指为获取资源,与供方达成的业务书面约定及房产销售租赁业务的书面约定。如清洁服务合同、工程合同、物品采购合同、销售租赁合同。C类合同:除A、B类以外的合同,包括公司、部门、管理处与内部班组签订的各种管理责任书、与政府相关部门,与职员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等。4.职责部门/岗位工作职责责任部门负责合同的草拟、初审及履行品质管理部负责从品质保证进行审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资金管理角度进行审核办公室负责从法律风险角度、后勤资源保障角度、人力资源管理角度进行评审及公司合同的保管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处经理负责权限范围的合同审批5.方法和过程控制5.1合同的订立5.1.1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事先签订的原则,所有合同须按此程序规定通过评审、签订生效后方可履行。5.1.2公司所有格式化合同须在发布生效前进行评审。评审时填写相应的合同(协议)审批表,在公司内部网公布。5.1.3单项采购/服务费用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需与供方签订合同。5.1.4下列合同签订前不需评审:A.各部门与内部班组签订的各种管理责任书。B.劳动用工合同C.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格式化合同D.公司做为中介方的各类房屋委托、代理、租售合同。此类合同按相关租售业务管理规定订立。5.1.3A类合同的订立5.1.3.1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5.1.3.1.1《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临时)在项目确定物业管理招投标之前,应充分与地产公司进行沟通,并收集相关资料,在确定完全领会开发商需求后,由公司法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