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编号:TJVKWY8.2.3-G01-F1版本:A/1表格生效期:2005年7月5日本协议一方为:天津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科管理处本协议另一方为:为了保证小区的统一、和谐、美观与清洁,同时为维护全体业主的权益,利于您房屋的保值增值,业主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装修,但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以下管理服务规定。一、装修办理流程1.报批程序1.1业主在办理入住时签署《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交纳装修保证金元(装修验收合格后将如数退还)和装修管理服务费元/平方米(以装修单位建筑面积计算)。1.2业主同装修承造商到管理处办理装修手续(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填写《装修申请入、退场申请表》并提供装修承造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方案及图纸。1.3管理处进行严格审批,如有特殊装修项目业主还要向有关行政部门或单位送交有关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1.4管理处进行审批后向装修承造商发放《装修许可证》。1.5装修过程中如出现违章行为将由业主承担由此引出的一切责任。1.6对业主提交装修资料我们将有关资料保管存档保留,以方便日后业主查阅。二、装修承造商的选择和管理依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业主选择装修承造商除了考虑合理的价格之外还应留意其是否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聘请的个体从业者应有上岗证书,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业主承担。所有装修承造商施工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暂住证、本人免冠照片2张,到管理处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施工期间佩带在左上胸,并在指定区域活动及指定时间内施工,不得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的生活休息。同时请业主紧密监督装修承造商施工人员,如因施工人员进行的装修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业主应承担由其引发的一切责任。三、装修工程范围及相关责任(一)装修范围1、承重结构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22号令《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内容及相关责任,装修时不得拆改房屋的承重墙、柱、梁、楼板、门窗等主体结构部件,不得在承重墙、楼板、梁等重要结构、构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