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业指导文件编号TJVKWY7.5.1—A01—09名称自然灾害防范管理办法版本A/1第1页共4页编制王增峰更改张朝辉审核刘文华批准田佐平生效期2005年6月10日1.目的规范公司防灾救灾工作,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及救灾工作整体水平,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公司所辖范围内的生命财产安全。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对自然灾害的防范3.定义无4.职责部门/岗位工作职责公司抗灾救援应急小组负责指导防灾抗灾救援工作管理处经理负责所需物资的协调配置工作安全主管(办)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安全员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跟踪5.方法及过程控制5.1公共预警信息的收集与发布5.1.1指挥中心或监控中心负责接收和收集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如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抗灾救护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及管理处经理。5.1.2各管理处经理接到信息后,及时将信息传递到本部门所有人员,制定相关的处理预案。5.1.3指挥中心每一小时通报预警信息一次,直至预警信号解除,通报时须记录各部门接收信息的人员姓名,接受时间并在《工作信息记录表》上记录。5.1.4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将信息及时向客户发布,利用所有设施和不当班人员来加快信息的发布,对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必须详细登记并跟踪。5.2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组织5.2.1自然灾害救灾应急是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紧急行动应急方案。5.2.2适用于洪涝、地震、沙尘暴、雷电、低温冷冻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5.2.3自然灾害发生后,各项目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班组进行处理,灾情报告内容主要有: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采取的措施,存在的困难和需求。5.2.4各管理处经理根据灾情等级制定救灾应预案,指挥中心及时发出预警,将灾害对本项目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危害或损失的情况进行通报,各作战小组及成员预警通知后,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工作。5.3救灾应急组织机构5.3.1救灾应急组织机构由管理处全体人员组成。5.3.2指挥